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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发展专项子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十一五”农业发展专项子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20号)精神,现将《浙江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3个专项子规划印发给你们。“十一五”农业专项子规划是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十一五”规划中农业有关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2.浙江省“十一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3.浙江省“十一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为适应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十一五”时期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特编制本规划。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现状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农业龙头组织带动,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的现实途径,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带动力量,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
  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起步较早,“十五”以来,全省各地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发,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农业产业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是产业化组织数量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9547个,其中加工型龙头企业4472个,分别比2000年增加110.0%和186.1%。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74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9家,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2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11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43家,全年成交量2906万吨,成交金额560亿元,有近30万户农产品营销大户、经纪人队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74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413家,社员24.4万个。
  二是带动农户的数量增加,农民得到的实惠扩大。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707万户(包括省外农户),比2000年增加100.0%。其中136.2%以上有订单合同,10%左右通过合作、股份等方式带动农户,一些产业化组织以返利形式,不仅使农民获得最低保护价收购,还获得二次返利。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户均增加收入800元以上。
  三是建立或联结基地数量增加,外向度不断提高。产业化组织直接建立或联结基地1984万亩(包括省外基地),比2000年增加117.0%。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全省现有1200多家企业在省外、国外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1000多万亩。2005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达到53.4亿美元,占全省出口贸易总额7.1%。全省现有农产品出口企业3246家,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230家,其中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96家,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3家,出口额超亿美元的有1家。
  四是名牌产品数量增加,产品质量不断优化。全省已制定省级标准280项,各类农业标准规范2280项。有无公害农产品1260个,浙江名牌产品169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产品400多个。
  五是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增加,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信用担保机构28家,注册资金3.0亿元,可担保贷款额18.6亿元,累计担保贷款额9.8亿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05年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到4.6亿元,银行扶持贷款资金达到71.0亿元。
  我省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依然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产业化的标准化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专用加工的农产品基地普遍规模小、质量不稳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有待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市场开拓能力较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发育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含量较低,质量水平不高,易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冲击;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化程度还较低,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很不平衡,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建设高效生态农业,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利益联结为纽带,品牌建设、市场拓展为重点,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带农户、拓市场、促出口的思路,实施强龙兴农工程,着力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流通和物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强化科技和产销信息服务,增强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为提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发展原则
  发展农业产业化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企业带动原则。积极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在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培育,规范和完善企业、基地、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增强竞争力和带动力。
  二是坚持按产业分类指导原则。从浙江农业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出发,突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并根据不同产业特点,研究分析产业发展制约瓶颈,加强产业链重点环节的突破创新,主攻薄弱环节,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坚持科技先导原则。加强对农业产业化主体的科技培训,强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终端产品开发,用先进实用技术武装农业产业化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提高整个产业链条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
  四是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原则。依靠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产业化各个环节的导向性政策,鼓励多元化投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各个主体的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建设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农业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大力培植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实现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初步建立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全省形成一批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
  2.龙头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市场开拓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全省形成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在全省农户中的带动面达60%以上。
  3.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购销大户、经纪人队伍加快发展壮大,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通过改造、完善、提升,培育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家。
  4.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培育建设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家和一批行业协会。
  5.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创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达到200个,国家级著名品牌或驰名商标达到10个。
  6.“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实施。外建各种农产品原料基地1500万亩,农副产品出口创汇达60亿美元以上。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产业
  根据我省资源优势和现有发展条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发展粮油、蔬菜、茧丝绸、茶叶、水果、畜禽、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休闲观光农业等主导产业。
  (一)粮油产业
  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立足口粮自给,全省常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2150万亩、800万吨左右。优化粮食品质结构和生产布局,发展专用优质早稻,主攻单季晚稻,积极推广各项粮食增产技术,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重点培植一批食用优质米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和利用粮食进行多用途开发龙头企业,推进从单一品种、简单产品加工向多品种、深加工产品转化,主要发展精制米、配制米,并向特种米、大米添加剂以及酿造、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加快发展“双低”油菜,重点建设嘉湖平原、金衢盆地“双低”油菜优势产区,提高单产,优化品质,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在省内建立稳固的订单生产基地,扩大订单面积,实行专收专贮专加工。加强产区现有油料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实现油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二)蔬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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