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网上购销企业选报工作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7〕2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
为充分发挥农民信箱产销平台作用,促进农产品供求对接,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9-14日在杭州举办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通过互联网进行意向询盘、网上洽谈、回复摊主、电话联系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购销活动。现就参加网上购销企业选报和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1.企业必须在杭州市区拥有经销店(点)或代销店(点),并具备5天内送达目的地的产品配送能力。
2.企业信用好、产品优,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具有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3.企业愿意在网上农博会活动期间价格优惠10%。
4.参展企业必须是农民信箱用户(可即行申请注册)。
二、参展事项
1.在农民信箱设立摊位市场,摆放企业购销或配送的农产品。
2.发布买卖信息时,在信息标题前打上“*”号,按附件表格中指标要求清楚描述“货物说明”。系统管理员在“发布方向”的“发送到供需专场”前打上勾。
3.在网上农博会活动期间,企业在线做好信息对接服务,包括信件、询盘回复,购销、配送、电话等受理服务,并将农产品交易成效和典型事例及时报送当地农民信箱联络分站(支站)。
三、报送方式
各地农业部门对照参展条件,开展调查摸底,扩大宣传,认真做好选报工作。各市选报不少于5家,资料按附件表格的形式于12月24日前汇总报送给农民信箱联络总站王国海。(联系电话:0571-86757778)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网上购销企业报名表
企业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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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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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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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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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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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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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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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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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经销点
(代销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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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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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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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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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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