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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农产办〔2008〕1号)


各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决定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除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辖区内企业材料,并提出初评意见,于5月底前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内),抄送省级对口联系部门。省属企业材料直接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级对口联系部门。

  二、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包括:1.2007年度企业总结材料(并通过农民信箱报送);2.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并通过网上申报);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由其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资信证明;5.由县级以上农口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证明。

  三、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检查,并按评定标准进行监测,经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由所在市等额推荐其他企业候补。

  联系人:林家琦

  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传  真:0571-8675777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农产品加工企业)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 邮编 企业级别 
企业地址 主营产品 所属产业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固定资产(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万元) 税后利润(万元) 上缴所得税(万元) 上缴增值税      (万元) 
职工人数(人) 开户银行 银行资信等级 出口创汇           (万美元) 
带动省内农户数        (万户) 带动省外农户数 省内种植基地     (万亩) 省外种植基地   (万亩) 
省内养殖基地     (万头) 省外养殖基地   (万头) 省内农产品原料年收购额(万元) 省外农产品原料年收购额(万元) 
农民信箱联系人 是否省级以上名牌 是否省级高科技企业 是否绿色食品 
利益连接方式           □合同制             □ 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            □系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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