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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强龙兴农工程示范点认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强龙兴农工程示范点认定名单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8〕2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各有关农村经营管理、农机、林特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厅各单位:

  2007年开始,我厅在全省组织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的合力共建,示范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创建了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和典型工程,发挥了引导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有效推进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根据《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和《关于组织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建设2007年考核验收和2008年推荐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经县自评、市考核、厅复核和综合评审,认定杭州双峰乳业食品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小区等862个示范点为第一批强龙兴农工程示范点,现予公布(见附件1)。

  为扩大示范效果,示范点需设立明显的标志牌(见附件2),户外型基地类示范点标志牌由各实施单位制作,户内型标志牌由厅各责任单位统一制作、发放。厅各责任单位要把本领域认定的各示范点成功做法汇编成册,进行典型宣传。各地要不断总结和挖掘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和提高示范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优胜劣汰,对已认定的示范点建立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符合建设标准和要求的,予以撤消,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希望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上下协作,科学规划,健全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示范工程建设,真正树立起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现代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工程,为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第一批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示范点认定情况汇总表

  单位:个

序号

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认定数

合计

 

862

1

百个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厅计财处

36

2

百个示范性农业龙头企业

厅产业处

29

3

百家示范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厅产业处

12

4

百个示范性农产品推广配送展示展销中心

省优农中心

5

5

百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厅经管处

36

6

百个示范性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厅科教处

35

7

百个农业科技示范场

厅科教处

30

8

百个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厅科教处

30

9

百个粮油生产示范乡镇

厅农作局

21

10

百个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展示示范基地

省种子站

30

11

百个种畜禽生产示范基地

省畜牧兽医局

30

12

百个农机化示范基地

省农机局

25

13

百个农村信息服务示范点

厅产业处

33

14

百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

厅科教处

27

15

百个植物检疫和重大病虫害监测示范点

省植保局

9

16

百个动物防疫示范乡镇(村)

省畜牧兽医局

35

17

百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监督示范点

厅科教处

30

18

百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

厅科教处

30

19

百个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

厅农场局

27

20

百个初制茶厂优化改造示范点

厅经作局

29

21

百个沃土工程示范区

省土肥站

31

22

百个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

省植保局

34

23

百个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示范场

省畜牧兽医局

30

24

百个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示范村

省农能办

32

25

百处猪--沼--作物生态农业示范点

省农能办

29

26

百个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厅产业处

28

27

百家农资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农业执法总队

35

28

百个平安农机示范村

省农机局

40

29

百个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厅经管处

30

30

百个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

厅经管处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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