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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真正把那些发展影响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合作社推荐上来。

  (二)合作社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各地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所在县(市、区)所有合作社的评定资格。

  (三)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于6月10日前将拟推荐合作社名单及被监测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局(农办),各市农业局(农办)审核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时 间: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组织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理事长

 

联系电话(手机)

 

工商首次注册时间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名称

 

主营产品名称

 

带动非成员农户数(户)

 

成员数(个)

 

其中:培训非成员农户数

 

其中:农民成员

 

    得到合作社技术、种子种苗、农资等服务的非成员农户数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因合作社而转产受益的非成员农户数

 

核心示范基地种植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

 

联结基地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

 

统一为社员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比例(%)

 

统一销售社员产品比例(%)

 

按惠顾额返还占盈余分配比例(%)

 

有否统一制定执行一套生产标准

 

有否统一制定和执行一套生产操作规程

 

有否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有否统一生产技术服务和培训辅导

 

社员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档案是否齐全

 

有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有否建立自律性检测体系

 

社员产品有否进超市

 

有否设立成员账户

 

组织社员培训人次数(人次)

 

获得何种(无公害产地、无公害农产品、森林食品、绿色食品)认定认证

 

获得何种(优质农产品、名牌、商标)称号或组织荣誉

 

2007年底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经营服务收入(万元)

2006年

 

利润总额(万元)

2006年

 

2007年

 

2007年

 

返还社员收益(万元)

2006年

 

 

2007年

 

二、合作社近两年发展情况和成效

 

 

 

 

 

 

 

 

 

 

 

 

 

 

三、合作社申报条件情况

组织形式

 

 

制度建设

 

 

运行绩效

 

 

合作社竞争力

 

四、县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合作社的评价意见(盖章)

 

五、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合作社的评价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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