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琼府办〔2011〕1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促进省重大项目又好又快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责任分工。
(二)定期汇报省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每个月召开省重大项目督办会,协调解决省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对省重大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管理,并对年度计划实施的责任落实、投资完成、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前期工作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定期报告省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向各级各部门通报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六)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蒋定之(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罗时祥(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霍巨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美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业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宋 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刘保锋(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任笑竹(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 军(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王 强(省水务厅副厅长)
倪陈兴(省林业局副局长)
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处级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其名单如下:
王槐列(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阎秀琴(省财政厅经建处副调研员)
朱国琴(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副主任)
刘钊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