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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
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和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城乡学前教育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以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为示范,其他部门(行业)、镇(街道)办和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形式、多渠道办园格局,普及程度明显提高。但从总体看,我市学前教育仍存在着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办园体系不够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教师队伍总体素质亟待提高、民办幼儿园管理尚欠规范等问题,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办好学前教育,改变学前教育薄弱状况,对于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改善民生和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强化投入管理,促进学前教育朝着公益和普惠的方向发展。
  二、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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