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农民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农办〔2008〕46号)
各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批复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项目县的通知》和农业部、
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农民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2007年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部署2008年农民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培训网络监管系统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市主管农民培训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人1名,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县(市、区)主管科室负责同志1名,部分培训机构负责人1名。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5月8日下午-9日上午,5月8日上午报到。
地点:杭州华辰国际饭店。
四、有关要求
1.2007年实施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的县(市、区)准备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各打印60份带到会上交流。
2.2008年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县(市、区)填报《2008年第一季度农民培训项目进展统计表》(附件1),阳光工程实施县(市、区)根据分配的任务数填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2)。
3.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于5月6日前报厅科教处,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有关报表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厅科教处 王永传
电话:0571-86757705 传真:86757708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1:
2008年第一季度农民培训项目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 本县财政2008年安排投入(万元)
| 召开专门会议次数
| 培训
进展
| 已转移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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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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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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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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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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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证书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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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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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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