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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浙农办〔2008〕62号)


各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事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省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53号)、《关于开展全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54号)、《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转发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60号)等情况以及辖区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

  (二)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监管部门对动物饲养、屠宰加工、活禽交易市场、动物疫病实验室等,特别是涉奥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管责任人是否明确,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管行为是否到位。

  (三)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动物或动物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监督抽检等措施落实情况;动物疫病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活禽市场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饲养、屠宰加工、动物产品仓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了解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总体部署情况。

  (二)查阅档案:查阅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三)现场检查:每个市抽查2个饲养场、2个屠宰场、1个动物疫病实验室、1个活禽交易市场、1个动物产品储存经营场所(有涉奥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企业的,查备案企业,没有涉奥的,随机抽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者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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