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浙江农民信箱“奥运火炬万村网上传递”活动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8〕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
为弘扬奥运精神,让更多的农民朋友关注奥运盛事,加快推进农民信箱联络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化,根据省领导的意见,决定举行“浙江农民信箱·奥运火炬万村网上传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利用农民信箱个人信件功能,以信件转发的方式,通过联络体系把火炬传递信件逐级传递到全省各级联络站点,同时,市、县、乡镇联络站分阶段组织开展本地区范围内的火炬轮流传递。
二、时间安排:
7月23日举行火距传递启动仪式,7月23日至7月30日开展火炬传递,为期8天。
三、参加人员:
农民信箱联络体系全体管理员、乡村信息员,县、乡两级三农先进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各级联络站点应严格按照火炬传递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见附件1),落实各项任务。各县联络支站应及时将相关实施计划通知到各乡镇联络站和村级联络点,并负责组织和督促。
2.各县联络支站、乡镇联络站各推选一名三农先进代表(格式见附件2),参与火炬轮流传递活动。推选的三农先进代表条件为:
(1)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先进代表作用,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农民信箱用户,且熟悉农民信箱操作。
3.各乡镇联络站、县联络支站、市联络分站及时将火炬传递人员的名单和预定顺序通知下级联络站点和传递人员(格式见附件3)。
4.各阶段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联络站、县联络支站、市联络分站及时统计本阶段传递情况(格式见附件3),汇总下级联络站点前阶段实施情况(格式见附件4),报送到上一级联络站。省联络总站将采取系统自动记录方式同步统计,并适时将各县活动开展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5.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切实抓好各项落实工作。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奥运火炬万村网上传递”活动实施方案
一、传递内容和操作方法
1.信件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