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08年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8〕38号)
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省农业厅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简称省“三农五方”)之间的协作,进一步整合和利用农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资源优势,明确科技协作攻关方向与重点内容,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供科技支撑,2008年继续组织实施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根据《浙江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按照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围绕农业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通过省“三农五方”的协作,强化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加强生产性试验与示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之间的结合,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含量、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重点领域
省“三农五方”项目以当前农业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应用技术为主,重点突出技术熟化、技术集成与转化示范。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重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50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扶持的重点领域为:
1.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集成推广和技术模式创新
2.农业重大病虫害(疫病)综合防控
3.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
4.主要农产品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
5.农业环境与生态保护
三、项目申报
1.各单位根据上述扶持重点和领域,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的难点和热点,以及自身的科研力量实际,加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技术协作,组织项目申报,确定主持单位与协作单位。
2.项目实行自由申报与限额推荐相结合,省农科院限报4项以内,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限报3项以内,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限报1项,其中每个单位重大项目限报1项。
3.一个项目负责人只承担一个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3位)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包括已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鼓励和支持优秀年轻科技人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