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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3.采用标准(或生产关键环节采用的主要标准、管理制度等)的复印件。
  4.申请人获得产品认证或体系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产品获得专利的,提供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地级市以上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人知识产权有效性的意见。
  6.申请产品获得科技成果奖的,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证明复印件。
  8.由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2007年度出口量、出口国和出口额相应证明复印件。
  9.其他材料。
  (1)凡是申请人为行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社团性质的单位要附相关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有会员名单以及生产上报产品所有会员单位的产品检验报告;
  (2)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附件3:
  浙江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市级排序

 

 

 

 

 

申请人名称

 

 

 

 

 

注册商标

 

 

 

 

 

申报产品名称

 

 

 

 

 

申请人所在地详细地址及邮编

 

 

 

 

 

主要市场指标

年生产能力(吨)

 

 

 

 

 

年产量(吨)

 

 

 

 

 

年产值(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纳税情况(万元)

 

 

 

 

 

主要销售地区

 

 

 

 

 

企业规模

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产品曾荣获

名牌产品

国家级

 

 

 

 

 

省级

 

 

 

 

 

获得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其他认证

 

 

 

 

 

企业质量管理

执行标准名称、代号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类别

 

 

 

 

 

计划通过认证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地址

 

 

 

 

 

网站域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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