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的通知
(浙农办〔2008〕7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宁波市农机局、林业局,厅各单位:
根据《关于召开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的预备通知》(浙农办〔2008〕67号)精神,经研究,定于7月24-25日召开全省农业局长会议。有关安排如下:7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15:45,召开各市农业局长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各市农业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24日下午16:00-18:00及25日上午,召开全省农业局长会议,参加对象为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局长,杭州市农办、宁波市农机局、林业局负责人,各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中25日上午的会议,请厅各单位处级干部一并参加。
请各市农业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计财处、科教处、经管处、政法处、产业处、畜牧兽医局、农作局、经作局、农场局、农机局、植保检疫局主要负责人于7月23日下午报到;各县(市、区)农业局长,杭州市农办、宁波市农机局、林业局负责人,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于7月24日15:40前报到;参加25日上午会议的厅各单位处级干部,25日上午7:15前在厅门口集中,统一乘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