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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赵克志省长关于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批示和《贵州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1〕2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印江自治县抗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县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印江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贵州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江自治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印江自治县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在县内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按照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有关机构、人员应按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县监察局应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各单位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地震应急建立在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军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为加强对全县抗震救灾工作的具体指导,使全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实现高效、快速、有序、统一,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应急办副主任、县科技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建立县防震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另行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是: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政府确定的地震危险区以及地震短临预测预报结论,制定和部署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震后救灾与重建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或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听取和审定地震部门提出的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及对策建议,根据地震发展趋势,必要时,报经地区行署批准,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队,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布置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检查各有关部门和预报区乡镇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经地区行署、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排部署群众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三个办公室,即:震灾预防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震灾预防办公室设在县农牧科技局,由县农牧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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