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评选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工作成绩优。出色完成岗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4.已推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先进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四、有关要求

  各市农业局按省分配名额,统筹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额推荐工作,原则上向基层农业部门倾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求材料详实、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先进集体事迹在30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在800字以内)。请市农业局对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核后于2010年1月8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监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0571-86757706。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杭州市

3

7

宁波市

3

7

温州市

3

7

湖州市

2

5

嘉兴市

2

7

绍兴市

2

6

金华市

2

7

衢州市

2

5

台州市

2

5

丽水市

3

6

舟山市

1

3

省本级

/

5

全省合计

25

7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