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乡镇(街道)是风险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在2011年第二季度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本辖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科学分类和详细登记,建立详细档案;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危险较大、影响较广的隐患要做到随时上报,并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形成风险隐患点分布示意图并上墙公示。
  (三)完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制定完善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并指导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力争在2011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都要编制完成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形成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要注重演练,把演练作为预案编制、修订的重要环节,针对本区域常发的突发事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开展1-2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组织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群众的目的。
  (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组织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以及所属部门的专业人员,建立防火、防汛、动物疫情、卫生医疗专项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配备基本应急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训练,提高其抢险救援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指导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依托自身资源,建立综合性救援队伍,做好先期处置,并协助乡镇(街道)等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五)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席会议、统计评估分析、应急值守、信息员管理等制度,促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