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7日,排查准备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拟定“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并成立排查工作组,做好实地排查工作准备。实施方案和排查安排情况于7月7日前报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第二阶段,7月8日至7月28日,排查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地排查工作,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排查情况于7月28日前报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第三阶段,8月29日至9月23日,巩固成果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确定的隐患点,落实并完善防灾措施;组织、督促、指导乡镇村、组、监测人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全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巩固成果情况于9月24日前报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9月25日至9月28日,总结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在9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四、排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排查组开展排查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安排乡镇国土资源所、安监站、教办、交管站等站所、村、组自查。7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自治县人民政府8个巡排查组(见表1)分2次对乡镇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的排查工作进行巡排查,并抽查已排查出的隐患点或任意对每个乡镇2-3个村进行检查核实情况。

  表1、印江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巡排查组人员组成名单

工作组

负责人

地灾成员单位的主要成员

负责范围

1

李如禹

蒋敢 李欣、教育局1人

中坝乡、罗场乡

2

涂勇

田中华、杨绿化、交通局1人

新寨乡、朗溪镇

3

张勤

张延荣、廖恩疆、建设局1人

板溪镇、杉树乡、沙子坡镇

4

严健

王华林、张华、水利局1人

刀坝乡、天堂镇

5

龙五金

张铮元、任达权、交通局1人

合水镇、永义乡

6

陈礼

张杰、张树平、水利局1人

木黄镇、新业乡

7

田波

田禹、何江波、建设局1人

缠溪镇、杨柳乡、洋溪镇

8

陈卓

杨昌茂、李素平

峨岭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