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地方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联系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运输行业监管,承担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承担汽车租赁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