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贸服务管理科。
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规划、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河池市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
(五)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六)对外贸易科。
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拟订河池市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重要工业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技术贸易,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进出口商品许可、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的管理,指导企业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负责河池机电产品进出口、技术贸易管理工作,承担河池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以及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工作;负责河池市外贸进出口备案登记审核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河池市企业参加境内外涉外商品交易会,指导和服务河池市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开展贸易事务;协调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河池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研究外贸运行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对外贸易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外贸流通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负责编制河池市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应诉相关工作。
(七)外国投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及跟踪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及监督管理;促进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牵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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