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抄告相关。申请企业根据《前置审批项目须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当天将企业申请登记的相关材料传到相关审批部门。
3、并联审批。有关审批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4、限时完成。各部门要结合并联审批工作,简化内部审批运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要建立权责统一的审批工作责任制。
(二)审批流程(16个工作日)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即办)
并联窗口在受理新办企业名称预核准的同时,须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需准备的相关申请资料。如需前置审批,并联窗口应立即分别通知相关前置许可单位窗口。前置许可单位窗口同时签署联办件初步受理意见,并回复并联窗口,相关前置许可专业文书、表格同步发放。如前置许可单位无明确禁止企业开办的回复意见,并联窗口则约定申请人待申请资料备齐后再行受理。上述流程应在申请人在场时即时完成。
2、颁发营业执照(7个工作日)
申请人备齐资料后,由并联窗口通知前置许可单位及工商窗口人员现场审核确认资料已齐全,可正式予以受理。若需现场勘察,由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前置审批窗口统一勘察时间,集中勘察。勘察工作中要做到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努力为申请人排忧解难,并将勘察情况当场告知申请人。勘察1个工作日完成。
前置许可单位在现场勘察后的6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反馈意见,如同意许可的,印发文件或制作许可证并送达并联窗口,同时,工商窗口打印营业执照。
属申请人原因(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要求的),致使前置许可单位签署“不同意”许可意见的(网上应做退件处理),由并联窗口代为发出《退件通知书》。若申请人能补正申报资料或达到整改要求的,可重新进入申报程序。
3、办理公章准刻许可及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
并联窗口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公章准刻许可及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国税登记、地税登记(7个工作日)
并联窗口在取得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后,7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国税登记和地税登记。
5、各项证照办理完毕后,由并联窗口通知申请人领证和缴费(1个工作日)
附:
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