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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毕节地区应急救援分队组建方案和毕节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


  (5)组织调度全地区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抢险救援事故实施紧急处置。

  7.通讯应急抢险分队

  (1)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确保和随时维护通信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保障应急救援现场通信畅通,优先传递各类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

  8.交通工程应急抢险分队

  负责全区抢修因突发事件损坏的道路交通工程,协调交通运输车辆,提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9.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分队

  根据灾害事故现场需要或按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集相关警力到现场承担警戒、人员疏散、转移、维护现场秩序等任务。

  10.供水应急抢险分队

  (1)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负责提供市政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

  (2)储备相关供水应急抢修物资,负责做好毕节市自来水管网、自来水厂等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排危工作;

  (3)按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根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的需要,到现场对消火栓系统进行维护,对事故现场供水管网进行局部增压,确保现场救援供水保障。

  11.燃气设施应急抢险分队

  (1)承担燃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

  (2)发生燃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

  (3)在可能引发燃气次生灾害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燃气安全。

  二、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办公会议制度

  1.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班子成员、各分队队长参加。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在报请第一政委或支队长批准同意后,由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办公室组织召开。

  2.办公会议应明确主题和具体内容。

  3.办公会议主要听取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训练、演练,研究表彰、奖励应急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4.办公会议议定事项以《毕节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由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办公室负责起草整理。

  (二)年度工作会议制度

  地区应急救援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地区应急救援第一政委或支队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地区应急救援支队班子成员、分队长及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第一政委、大队长、政委。会议的议题是总结全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应急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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