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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9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尚未成立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计划、稳步推进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机关要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计算机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工作。为此,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予以落实。原则上,6月份完成本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7月份提出采购预算,8月份完成采购和配发安装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段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拟定计划认真做好本县(市、区)政府机关机构数和各机关现有计算机台数以及配套软件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提出正版软件的采购数量及经费预算报告。经费预算最终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同意后,由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一经采购到位,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摸底调查结果向政府机关各工作部门配发使用。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新闻出版(版权)局)联系,加强业务沟通,在地区新闻出版(版权)局的指导下,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我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于8月底前全面结束,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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