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9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区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暨“四帮四促”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会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个别地方和部门无故缺席、不按通知要求参会、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会、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确保政令畅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黔府办函〔2011〕44号)和行署主要领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行署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行署会议主要指行署专员办公会议、行署专题会议及以行署名义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行署会议是行署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的主要形式,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会风会纪问题,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事关政府形象,体现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意识和精神风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参加行署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做到个人服务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严肃会议纪律,按规定认真参加行署会议,自觉维护行署权威。
二、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行署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会。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参会人员,更不得无故缺席和擅自顶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请假。
1.行署专员办公会议及行署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行署其他重要会议,原则上要求参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人在区外出差,或参加地委行署其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确实不能参加的,须于会前向行署秘书长请假获得批准后安排代会人员,并报行署秘书长审核批准。
2.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行署专题会议及其它工作会议的,须于会前报行署相关副秘书长审核批准后,方能安排代会人员。
(二)严格会议报名签到制度。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参会名单,在要求时限内未上报的视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提前进入会场,并在进入会场前履行签到手续,否则视作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