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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及省经信委电煤供应方案的紧急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及省经信委电煤供应方案的紧急通知
(毕署通〔2011〕1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电煤供应形势持续紧张,我区情况也不容乐观,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经各级各部门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大困难。全区五个火电厂总装机容量680万千瓦,目前仅存煤54万吨,其中黔西电厂、纳雍电厂存煤不足1天,面临缺煤停机的严峻形势。

  6月12日,赵克志省长、孙国强副省长在织金县召开了全省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对电煤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地委、行署领导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贯彻省专题会议精神,部署我区电煤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大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抓好电煤保障,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超额完成电煤供应任务。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煤电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地领导指示,团结一致,全力以赴抓好电煤供应工作,切实改变当前被动局面。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领导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资源,不讲条件,不谈困难,不找借口,不折不扣,尽最大力度抓好电煤供应,确保区内电厂正常发电、储煤。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下达我区的电煤日供应计划和储备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电煤供应储备计划为:现在至 9月30日前,日均进煤7.74万吨,6月30日电煤库存增加至85万吨,达到或超过12天正常存煤水平;9月30日库存达到160万吨;9月30日至12月31日均进煤7.59万吨, 12月31日库存达到230万吨。

  三、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由地区工业能源委统一调度指挥,各县、市(区),煤矿企业、电厂要服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各县、市(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严格积极措施加强对电煤供应保障和存煤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阶段性电煤供应指令性计划。加大电煤供应保障“三个机制”执行力度,认真贯彻毕署办发〔2011〕71号文件,严格执行保区内电煤原则,根据区内680万千瓦火电机组最大负荷需求安排好电煤供应。各县、市(区)要将省经信委、地区下达的电煤供应计划分解到煤矿,并于6月15日前将分解表报地区工能委,地区工能委汇总报省经济信委。原则是“当地自保,区内协调,区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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