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地税函〔2011〕125号)
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常熟不发),市区各税务分局:
现将《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1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新办登记户首次领购发票问题。对纳税人规模较大或经营业务性质特殊,首次限购量确不能满足核定验旧期限内用票需求的,纳税人于申请时说明情况,经窗口值班长审核无误后,可适当放宽限量标准。首次领购超过限购标准的,应详细记录原由,建立台账记录。
二、关于发票自动验旧问题。目前实现网上验旧功能的发票仅限于网上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该功能非系统自动进行,需由纳税人在网上开票界面的自动验旧模块对已开具的发票人工发起验旧流程,完成已开具发票的验旧销号。对于未采用网上自动验旧的网开发票、税控装置开具的各类发票及作废红冲发票,仍需按规定前往纳税服务厅进行手工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