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一场两园十大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整合力量,加强协调联动,促进工作落实。加大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监管,及时跟踪督查,兑现工作奖惩,确保顺利推进。
(州发改委牵头,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委、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审计局、州水务局等协办)
(四)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对国家、省、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7个方面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州监察局统筹,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信委、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等牵头,州审计局协办)
二、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
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水利等重点领域治理,组织力量开展本部门和系统内的专项检查,深入查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处理违规行为,保证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州监察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审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协办)
(二)深化重点环节治理
1.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规范项目决策,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程序,对招投标活动和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