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工作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完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以下简称“十小”整规)任务,巩固三年整规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十小”行业长效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要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帮扶鼓励为主,注重长效、加强协作,加快建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县市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社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机制模式化、经验制度化”的长效监管体系,全面规范“十小”行业;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十小”行业转型发展,实现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行业引导机制。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个体加盟、专业配送等新兴业态,创新“十小”行业服务功能、管理制度、经营方式,优化结构、提升业态,推动“十小”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辐射强的“十小”集聚区。“十小”行业生产经营主体需依法登记注册。涉及前置审批的,遵循“先证后照”原则办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要严格准入,把好源头关。各部门要定期分析“十小”行业现状,根据行业特点,加快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长效管理。
(二)建立健全帮扶激励机制。各级县(市、区)要加快改造小菜场、小客运等行业的硬件设施,提升行业服务质量;鼓励开展“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研究制订表彰奖励办法;结合“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加大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十小”行业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促进“十小”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整有关标准规范,为“十小”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指导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服务队深入基层,加强对“十小”单位的技术指导,并利用蹲点联系、咨询热线、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为“十小”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涉及“十小”整规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由各县(市、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协调解决。涉及若干部门的项目审批,要进一步理顺关系,调整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时效。各牵头部门要定期通报整规工作情况,在日常监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各成员单位及时按有关要求移送不属于本部门法定管辖范围的举报投诉,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