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生产监管,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严把生产加工准入关,加强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发证检验准入工作,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严格对其生产环境、生产必备条件和检验设备的审查,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加大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力度,推行食品生产小企业改造升级工作,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提升我市食品行业整体规模。认真落实食品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签订管理目标责任状,有重点地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责任单位:三亚质监局)
(三)加强流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切实规范证照核发工作,重点是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的程序。加大对许可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扩大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制度的覆盖面,全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着力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引导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与种养殖基地及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挂牌经营等购销模式,保证流通市场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强化消费监管,确保餐饮环节安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推行执法监督责任制,实施监管区域包干到岗、任务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方式,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采购查验制度,推行监督信息公示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各星级酒店、酒楼、旅游景区、农(渔)家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备注的内容进行经营,强化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安全服务与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镇食安办配合做好农村家庭聚餐管理工作)
(五)严格落实制度,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企业认真做好食品进出口备案和销售记录,逐步建立检验检疫进口食品追溯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业务工作质量分析,查找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加强风险管理,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完善与政府、部门和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质监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协作,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及时解决出口食品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执法把关的良好外部环境。(责任单位: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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