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府办〔2011〕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三亚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国际旅游岛建设打基础、谋发展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构建高效顺畅、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健全监管网络,充实监管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食安办总调度、总协调、总督办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专项交办,限期承办,跟踪督办等方式,促进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建立重点督查、日常抽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监管评估考核体系,强化各区镇、各部门负责人行政问责,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科学合理、及时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全程无缝监管
(一)加大源头治理,确保初级农产品安全。认真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抓好集中整顿,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农药、兽药、渔药使用准则和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禁止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查处滥捕乱猎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及时按规定处理有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野生动物死体,防止野生动物携带的病原体对人类造成危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