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要加强对国家、自治区、兵团、地(州、市)、县投资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基础建设工程应纳税项目的管理,对直征局负责税款征收划转的税款,要加强管理。
各区、县局对所在地的金融保险、邮政电信、航空等设立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对建筑安装业(包括家装业)的应纳税款要实行按建设项目结合纳税人进行综合监控,依靠建筑管理部门(城建局、建委)和建设单位协税护税;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改变现行混合管理的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按片或经济类型实行专管,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管理的新路子。
各区、县局要积极应用新疆地税管理信息系统(XDSMS6.0)软件,充分认识信息化手段在强化税收征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数据库,不断补充和完善现有征管软件的功能,提高税源管理和分析水平。
(三)开展纳税评估 强化管理措施
在“税收征管年”中,各区、县局要广泛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当前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主要在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基本方法。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客观要求。开展纳税评估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对象、实施分析、约谈辅导、调查核实、评估处理、反馈建议和维护评估基础数据等七个环节,各区、县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工作,要通过纳税评估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将纳税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观性偷逃税款的错误及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减少征纳成本,达到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同时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充分依据。开展纳税评估,对于建设纳税信用体系乃至诚信社会都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四)强化发票管理 实现以票控税
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票控税是我们始终要坚持的一条原则。今年,自治区地税局将推广发票监控查询系统,要求在1-2年内将2002年以来使用过的发票实现核对,我们要抓好这项工作的推行,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搭建查询比对平台,集中对3年来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比对核查,严厉打击发票偷税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有奖发票的推广使用,杜绝提供劳务拒开发票的行为。要继续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重拳打击发票制售假发票的犯罪活动。各区、县局要培养一批“打假专业户”,鼓励他们去索要发票,对拒开发票的及时向税务机关投诉,市局将适时推行“二次抽奖”,刺激公民索取发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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