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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乌鲁木齐市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乌鲁木齐市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24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局:
  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区地税系统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6]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汇审上报时间
  各区、县局请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将税收调查数据完整上报市局,包括正常调查户、直征局转来户、国家税务总局抽样调查户。
  二、上报工作总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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