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人群。各区、县局应实行管理前移,抓住重点行业中存在涉税疑点的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的告知、宣传和辅导。与此同时,要在去年自行纳税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日常征管掌握的情况,对已纳入高收入行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排队,列名单实施重点宣传和辅导,督促其自觉申报纳税。
第五条 约谈方法
(一)讲解。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向纳税人宣传、讲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政策规定,使纳税人了解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概念、意义、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方法、申报内容等。
(二)座谈。各区、县局要根据本辖区经济特点、税源分布特点等,举办一至二次重点税源企业税企座谈会,密切税企关系,促进税企沟通,共同探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现场解答涉税疑问,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辅导。税收管理员应重点辅导纳税人如何计算各项所得的年所得、如何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如何取得收入和纳税凭据等,使纳税人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真正使纳税人达到会看、会填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目的。“会看”就是要知道表内各项指标之间的构稽关系,行次之间的逻辑关系;“会填”就是要基本了解申报表中的每项指标所反映的具体政策规定、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等。
第六条 约谈程序
(一)在实施约谈前,税收管理员要查询被约谈对象的相关涉税信息,熟悉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相结合,深入了解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各区、县局的税收管理员可以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可以走访重点税源企业,通过查核会计帐簿等多种途径,掌握个人工资税前扣除情况,了解个人投资者、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是否有因股权投资行为而获取股息红利等情况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还可以根据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购置高档轿车的纳税信息,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购置豪华住宅的人员信息等,了解高收入者个人的涉税信息。认真分析综合涉税问题,拟定约谈提纲,明确约谈的重点。
(二)在实施约谈中,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合理工作分工,一方主谈,另一方记录。约谈中,税收管理员要按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约谈记录》(表样附后)。税收管理员在约谈前或约谈中,还可以根据约谈工作的需要,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涉税资料。约谈中,税收管理员要告知纳税人其年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稿费、讲课、出版、炒股、转让二手房、中奖和其他各项所得,并告知纳税人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规定。要让纳税人知晓如果其年所得达到了12万元,不论是否已经扣缴税款,都要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避免少报漏报现象。需要补税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