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关于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关于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2011年6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丹东市关于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部署的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扩面全覆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攻坚战,要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的思想为指针,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部门联动、社会宣传等有效措施,举全市之力,挖掘扩面潜力,加强基金征缴,促使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为丹东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扩面征缴总体任务
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指标,到2011年底,丹东市企业养老保险总人数要达到72.2万人,其中在职人数达到50.6万人。
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指标为15.25亿元;个人账户基金征缴指标为7.09亿元;平均缴费率要达到90%。
(二)具体任务指标分解
1、市本级在职参保总人数要达到30.44万人,净增加1.2万人。市内各区共同承担市本级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任务。
市本级征缴养老统筹基金要达到7.39亿元(征收企业统筹基金4亿元,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基金3.39亿元);征收个人账户基金3.31亿元。
2、东港市(含大孤山经济区)在职参保总人数要达到7.94万人,净增加0.5万人。征缴养老统筹基金要达到4.24亿元;征收个人账户基金2.05亿元。
3、凤城市在职参保总人数要达到7.3万人,净增加0.5万人。征缴养老金统筹基金要达到2.31亿元;征收个人账户基金1.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