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的决定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巡查办:
2007年以来,在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逐级评选推荐,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18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张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李霞
稽查局:马秀清、夏利哈尔
天山区地方税务局:哈力旦、艾尔帕尼
沙依巴克区地方税务局:玉赛音、马树娥
新市区地方税务局:吐尔逊、毕新东
水磨沟区地方税务局:玉苏甫江、努尔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