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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1、确保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和比重。依托重点企业(集团)、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优势产业,培养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0年,以科技领军人才、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为主的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由现在的19.5%提高到25%以上。
  2、重点实施“两个工程”。⑴以技术中心为依托,大力实施“创新人才工程”。要为技术中心配备一流的技术拔尖人才。重点配置好专业技术造诣深、有重大科研成果、能够带出技术创新团队的技术领军人,熟悉行业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能够带领创新团队策划和组织科研课题开发的技术带头人,以及技术攻关骨干、技术战略规划人才、技术情报人才和标准制定人才等六类人才。⑵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项目适用人才工程”。重点培养项目综合管理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带头人以及项目建设人才,明确素质能力和任职经历要求。
  3、把握实施“两个工程”的用力方向。对“创新人才工程”,可采取选聘现有的技术带头人或以柔性虚拟等办法聘请本行业本领域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大学教授、退休知名专家、优秀博士后以及承担前沿课题研发的拔尖人才担任技术领军人。同时,通过遴选有发展潜力的技术骨干为领军人当助手、选送拔尖技术人才到国内外学科发展领先的院校跟随名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联合研究开发等形式培养造就企业的创新团队。对“项目适用人才工程”,要围绕项目抓人才,抓好人才促项目,形成项目与人才良性互动、高效融合的局面。突出对人才素质有针对性的培养,强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考核奖惩。
  4、突出抓好“121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
  5、推行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师或首席专家制度。
  (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熟悉生产经营,具有丰富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的复合型党群工作者队伍。
  1、加强复合型党群工作者的培养。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讲求实效的要求,按职工总数1%比例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建立党群工作者轮岗交流制度,推动党群工作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合理流动;注重在经营管理者的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党群工作者,培养党政素质兼备人才;大力开展对党群工作者的党建专业知识及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推动岗位交流,不断提高党群工作者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效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能力。加快培养政治坚定、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党群工作人才。
  2、创新党群工作者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党群工作者的选拔任用,在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省国资委党委《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省属监管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党员和工会会员中开展竞争上岗和公推公选的办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党群工作者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把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职工信任程度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稳定状况,作为考核评价党群工作者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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