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的遴选和储备。选聘外部董事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阅历、业绩等为主要选才标准。以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建立出资人代表评价体系,评价重在出资人认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承担的职责,由出资人合理确定外部董事报酬。
(六)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1、加快推进市场化选聘步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选拔高级经营管理者坚持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内部选拔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要积极推行竞争上岗;逐步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建立正常的人才流动与退出机制。
2、逐步建立专业领导人才的任职资格制度。对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职务的,分别要求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对任总法律顾问职务的,要求有企业法律顾问或者律师资格,或曾是法院、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的专业人士。对于目前在任但没有达到上述资格要求的,从现在起到2009年底为过渡期,企业要在此期间内进行调整;今后新提拔或者调整为上述职务的,没有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提名和聘任。
3、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明确培训目标:对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培养优秀企业家和企业领军人才为目标,对一般经营管理者以培养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目标,对员工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注重培训的多样性和适用性:坚持岗位适应性培训与知识拓展培训相结合,业务理论培训与实地考察培训相结合;继续推行高级经营管理者定期脱产培训制度;鼓励经营管理者参加国际和国家公认、知名度高的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认证。
4、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体系,突出强化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中长期激励,使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薪酬水平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对引进的特殊经营管理人才,可根据市场价位实行协议薪酬。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各种监督方法的实现途径,明确对高级经营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督的范围、层面、方式和程序,形成“职责明确、界面清晰、监督全面、约束有力”的监督体系,规范高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行为。
(七)建设一支科技水平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加快企业科技进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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