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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强化人才激励约束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为做强做大监管企业,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总的目标是:为适应监管企业的战略发展需要,监管企业人才在员工队伍总量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企业人才供给、结构与企业事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企业人才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企业人才布局趋于合理;符合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新形势需要的企业人才分类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人才“市场化、职业化、契约化”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并全面推开;企业人才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优秀企业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有效机制逐步健全,企业人才成长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形成层级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数量满足需求的出资人代表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党群工作者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等五支人才队伍。
  二、全面实施“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五)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具有战略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出资人代表队伍。
  1、对出资人代表实行委派制或选任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着重从高级经营管理者中培养、选拔出资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实行层级管理,省国资委重点向省属监管企业派出(委派)出资人代表,各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向其出资的独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派出(委派)出资人代表。
  2、加强对出资人代表的培养培训。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大公司治理、战略决策、风险预测知识等方面的培养培训力度,强化出资人代表忠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意识,突出职业化、专业化。培养培训要坚持高起点,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企业高层论坛以及国内外考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提高出资人代表的职业素养和战略决策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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