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湘国资党委〔2008〕37号)
各监管企业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02〕7号)、《湖南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07〕28号),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造就一大批适应企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不断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省属监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现就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省属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人才是企业兴盛之基、发展之本。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人才状况在国力较量和企业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作用,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是我省国有经济的支柱,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随着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造、国际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团化发展步伐的明显加快,对各类各层次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人才是科技、经济竞争的决定性因素,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得人者兴”,各监管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监管企业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创新人才选用方式、改进评价办法、拓宽成才渠道、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才总量有所增加,出资人(产权)代表、技术工人增长较快,市场化选用经营管理人才的方式普遍采用,高级职称人才的比重在逐步上升。但是,监管企业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仍不能适应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战略型的企业家、国际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型的科技领军人才、有绝技的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主要产业领域还没有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有流失趋势,其中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2007年比上年减少6.3%,占工人的比重从25.4%降至20.7%;部分企业人才观念陈旧,对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才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监管企业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