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新知管字[2008]7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提高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及运用能力,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的实际应用技能及技巧,适应企事业单位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的需要,贯彻和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纲要》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08年9月22日~26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一期“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承办,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协办。
培训班主要围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利文献与检索、专利申请文件及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9月22~26日(22日报到,23~25上课,26日返程)。
培训地点:玛依塔柯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3号独山子石化办事处,总机电话:0991-7801000,总台电话:0991-3830709)。
二、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地州、县(市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600元,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加培训班人员,请将报名表(参见附件)于9月17日前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邢 倩,电话:0991-4507971,传 真:0991-4507971
五、报到及前往路线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8年9月22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3号玛依塔柯宾馆(独山子石化总厂驻乌鲁木齐办事处),报到时缴纳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