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责分工
市文明办(市创建办)负责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牵头工作,制定“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市教育局负责“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教师选聘、活动开展和日常管理工作。市校外办组织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负责“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教师辅导员的培训,指导“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市财政局负责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负责做好“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场地建设、教师辅导员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配合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是深入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切实解决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薄弱状况的有效途径,是不断满足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建设好乡村学校少年宫作为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具体行动,作为今年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建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指导,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全面加快建设步伐,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已列入今年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覆盖广、花钱少、抓得住”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整合现有中小学校教育资源,以建设校内独立型和校内两用型为主,加快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扎实工作。市文明办要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进行督查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区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对工作走过场、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10月份,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检查和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