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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的通知

  --通过外引、内聘、委培等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机构人才和技术优势,聘请专家“多点执业”或以个人为核心设立“工作室”、“创作组”,以及领办、协办专业服务机构;依托高校举办多种形式的进修班、培训班、学历班、学位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定期培训、职称考试和资格认证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服务人才队伍。鼓励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层社区积极吸纳社会工作者,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残疾人服务专业职称评定体系,建立包括残疾人工作职业指导师、康复治疗师、盲人定向行走指导师、残疾人护理师、手语盲文译员等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为稳定和壮大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竞争择优、教育培训、考核奖励、流动退出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受残疾人欢迎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6.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残疾人事业科技创新计划”,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残疾人,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补偿重度残疾人功能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推广,研究制定无障碍技术应用、辅助器具改装与适配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培育一批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造福残疾人为己任的产业品牌和爱心企业。
  --依托省人口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人口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资源库,实现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依托省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统一的业务软件应用,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残联互联互通。加快残疾人工作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信息服务社会化运营,建立全省统一的无障碍呼叫中心服务系统。
  --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残疾人事业网上宣传,强化网上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全面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实效性。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开发残疾人抽样调查和监测数据,加强统计和监测数据分析,为科学决策服务。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7.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径,在制定地方法规和重大公共政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体的利益,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动员和组织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方面专家,着眼于全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并转变发展方式,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和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的作用,每年推出一批重点招标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适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真正惠及残疾人群体。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赴国外开展交流和培训,邀请国外专家来省进行学术交流和开设讲座,学习借鉴世界各地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人才,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到2015年,努力使我省残疾人事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四、纲要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难点和重点。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保障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实施好《江苏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内容,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设立秘书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重要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并通报。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办几件残疾人普遍关心的难事实事,年终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专题工作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进一步完善地税代收的征收机制,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省级统筹比例,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确保福利彩票本级留成公益金中不少于20%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的本级留成公益金群体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开展专项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估,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监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纲要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执行情况。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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