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康复训练室,配置残疾人康复训练设备,宣传康复知识,安排专业康复人员指导残疾人训练,并建立训练档案。
--乡镇(街道)、社区文化站应设立残疾人文化室,逐步增添适合残疾人阅读的书籍、音像设备资料,设置适合残疾人的体育项目,活跃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生活。
--乡镇和涉农街道建立以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残疾人扶贫基地,以直接安置、带动辐射和公司加农户等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鼓励乡镇(街道)开办集中就业单位,安置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岗前培训,民政、工商部门优先给予注册登记,并按政策免收相关行政收费,税务部门按政策给予税收减免扶持。
--鼓励、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办盲人按摩点,通过服务社区自谋职业。有关部门在提供场地、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扶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从业盲人进行保健按摩技能培训。
(三)发展环境与基础建设
1.社会环境。“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人心,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依托主流媒体深入宣传人道主义思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主流网站等媒体开办专题栏(节)目,加大宣传力度。
--将扶残助残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条件,实行动态考核。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志愿助残服务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社会化运作。全省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40万。
--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召开第五次全省自强与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开展全省残疾人工作“博爱城市”、“博爱社区”、“博爱单位”和“博爱楷模”创建活动。
2.残疾人服务业。到2015年,全省残疾人服务业初具规模,实现政策配套、门类齐全、服务规范、效益明显。广大残疾人不仅充分享受到便捷周到的服务,而且其中一部分人从提供服务中获得经济收益。
--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形成特色产业和新的增长点。制定出台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在登记注册、土地保障、税收减免、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以服务残疾人为主的机构和主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服务机构,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个人参与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引导服务机构在保证其公益性质的同时,适应市场需求,完善运行机制;通过转移支付、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经济薄弱地区和特色服务机构给予支持,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稳步健康均衡发展。
--发掘残疾人潜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服务技能培训,通过残疾人“创业明星”带动、组织残疾人立足社区、机构和家庭参与社会服务,将投身残疾人服务业作为残疾人新的就业渠道。政府对残疾人参与提供的服务优先给予资助扶持。
--制定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资格认证、行业准入、评估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和独立机构加强行业规范及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3.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关爱帮助残疾人群体,鼎力支持残疾人事业。
--加强残疾人慈善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公众的慈善意识。鼓励发展残疾人慈善组织,强化公募残疾人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大力培育非公募残疾人慈善组织。规范残疾人慈善募集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影响广泛的特色项目品牌。
--动员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知名企业通过慈善义举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海内外知名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残疾人慈善活动,扩大残疾人慈善公益活动的影响力。
--加大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支持的力度,壮大福利基金规模。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开展爱心捐助和专项募集活动,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筹集的善款,应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符合其宗旨的残疾人援助项目。
--落实有关鼓励慈善捐赠的税收政策,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好善款和物资,实施好冠名品牌项目,大幅提升残疾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4.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以残联组织为骨干,残疾人专门协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等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
--加强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反映残疾人呼声、稳定残疾人群体、促进残疾人工作的作用。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创造条件让社工、义工、中介等民间组织和机构在残疾人保障与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残联组织牵头规划、民间机构组织实施、行业协会管理指导、独立机构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同级残联参加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贴近残疾人的各项服务。
5.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江苏省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建立全省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将学历层次较高、有专业技术特长、在各种岗位贡献突出的残疾人列入重点培养和服务对象,为其今后发展创造条件。
--加大残联系统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全面轮训全省残联系统干部。认真履行残联系统领导干部“双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协管力度。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工作。做好2013年全省各级残联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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