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辖市特教学校为载体,创建15个省级特殊艺术培训基地,创作挖掘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组建省残疾人艺术团。积极开展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残疾人文化建设,加强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爱好者协会,建立省级特殊艺术人才数据库,完善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发现、培养、储备机制。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建设。每4年举办一次省级残疾人文艺汇演,省辖市定期组织文艺汇演。定期组织全省特教学校学生文艺汇演。省、市、县每年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活动。
--各省辖市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承担省队市训任务,储备一支具备专业实力的省级残疾人体育运动队。加快完成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选拔培养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队伍。省、市、县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期间,同步举办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备战2012年伦敦残奥会、2014年第六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2015年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办好2013年第六届全省特奥会、2014年第九届全省残运会和每年一次的全省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选拔赛)。完善和落实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退役就学就业、医疗保险和生活保障措施。
--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各省辖市、县(市、区)建立符合国家建设标准、满足残疾人需求的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活动。
--依托乡镇、社区文化站完善无障碍环境,经常开展残疾人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每年建成100个“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达标社区、100个“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达标乡镇、40个残疾人群众性基层体育活动示范点。
--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增加图书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在有条件地区的“农家书屋”开辟残疾人阅览区,为“农家书屋”配发实用书籍和相关读物。城乡社区体育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依托社区康复中心、农村乡镇文体活动中心、特教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康复健身活动。
6.维权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体系。
--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适应国家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等立法进程,适时制定实施办法。
--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各项立法中增加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在制定各项法规、政策、办法和措施过程中,注意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意见。
--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和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委员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残疾人维权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省辖市残联组织成立维权机构,各省辖市、县(市、区)建立残疾人维权中心。
--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能,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各级城市救助站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残疾人员的救助。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完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各类问题和案件的排查力度以及对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案件协调督办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7.无障碍建设。省辖市、县(市)全面达到国家或省无障碍城市建设标准,无障碍建设逐步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常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
--市、县(市)全面开展国家和省级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维护。
--全面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加大交通运输、航空、铁路、学校、旅游景点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苏南50%、苏中30%、苏北20%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实现无障碍化,城市公共停车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专用停车泊位。加快推进现有建筑物、居住小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在公共场所和服务单位设立醒目的无障碍提示标志,增加盲文标识和语音系统,在医院、商场、银行、旅游景点等窗口服务单位普遍开展手语培训。推进无障碍设施向残疾人家庭延伸,向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补助。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组织残疾人等特需人群对重大新建公共设施和市政项目进行无障碍体验,对不符合无障碍建设规范的公共场所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无障碍设计审批把关和无障碍设计失误责任追究。
--推进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以国家信息无障碍建设标准为依据,积极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对各级残联系统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省、市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开展信息无障碍技术研发,大力推广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实现残疾人网络信息交流无障碍。
8.基层残疾人服务。大力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在乡镇布点、向农村延伸。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实现有残疾人托养所、康复室、文化室、扶贫基地、盲人按摩点的目标。
--鼓励社会力量在乡镇(街道)兴办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残 疾人托养机构,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政府通过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