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牌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的通知
(巴政办〔2006〕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宣传公益宣传牌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的通知》精神,受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委托,乌鲁木齐框架传媒资讯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在我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牌”悬挂工作,为做好“消防公益宣传牌”悬挂工作,推动自治县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哈密地区2006年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计划》为主导,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的实施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场区、各系统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辖区单位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及《各单位设置“消防公益宣传牌”数量分配表》(附后),合理分配辖区单位的悬挂数量,并将本单位、本系统“消防公益宣传牌”分配明细表及确定的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于11月4日前报县公安局消防科备案。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客运站、文物管理局等单位要将本单位具体悬挂位置确定情况及确定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11月4日前报县公安局消防科备案。
联系电话:6824431 联系人:许志斌
(二)悬挂阶段
乌鲁木齐框架传媒资讯有限公司将派人到各单位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牌”的悬挂工作,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配合,确保悬挂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不向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公安局消防科将对各单位悬挂消防宣传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消防宣传牌悬挂任务的,县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牌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是今年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各族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