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和欠缴水电暖等费用的紧急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和欠缴水电暖等费用的紧急通知
(巴政办〔2006〕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按期归还金融贷款和及时足额缴纳水电暖费用,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自治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逾期不还贷款和欠缴水电暖费用的问题较为严重。为扎实做好清理广大干部职工逾期贷款和欠缴水电暖费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按期归还贷款和及时足额缴纳水电暖费用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工作,督促本单位(部门)有欠款(费)人员及时归还逾期贷款,尽快交清所欠水电暖费用。

  二、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归还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息和水电暖费用。贷款3万元(含3万元)以内的,本息一次归还,超过3万元的,首次归还不得低于3万元,剩余部分2007年底前归还;欠取暖费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一次付清。超过3000元的,首次支付不得低于3000元。剩余部分2007年底前付清。今后,广大干部职工不得出现新的拖欠。

  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水电暖企业要迅速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单位干部职工欠贷(费)人员的核实和分类汇总等工作,务必于2006年12月8日之前,把逾期贷款和欠缴水电暖费用的干部职工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纪检监察、机关工委、督察等部门。同时将欠款(费)人员名单告之其所在单位。

  四、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动员,统一组织收取本单位人员所欠贷款和水电暖费用。各金融机构和水电暖收费单位对收回的欠款欠费要专户存放,特别是归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要专户记录和存储。对收回的欠款欠费实行旬报告制度,每旬向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五、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将干部职工归还逾期贷款和清缴欠费情况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范围,并作为机关作风建设检查评比依据之一。同时,机关工委要将党群口各部门干部职工归还逾期贷款和清缴欠费情况纳入机关作风评议范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