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新兵 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应急监测组、应急监察组、综合协调组、专家组,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902-6826367
2.3.2应急监察组
组长:县环境监察监测大队大队长
任务:负责重点污染源和环境安全重点监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做好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接警、出警工作,保护事故现场,进行污染源调查,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3.3专家组
组长:县环境监察监测大队大队长
任务:建立由县环保、公安、消防、卫生、生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
2.3.4应急监测组
组长:县环境监察监测大队大队长
任务:负责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执行预案并实施现场监测,为应急事故的全过程处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为实施现场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2.3.5综合协调组
组长: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任务:(1)负责做好与地区环保局、县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信息上报工作;(2)负责对各小组职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3)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事故处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3 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
结合日常工作,县环保局对环保举报受理情况、环境监测部门日常环境监测情况、环境监察部门日常监督监察情况、工业企业污染物申报情况、生产装置异常报告情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情况和相关部门情况通报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12小时内报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日常指挥机构,日常组织机构按照分级原则分别报送局领导、县相关部门、县主管领导。
3.1.2预警
指挥中心在得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同时向环境监察监测大队发出出警指令,相关人员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