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组织机构职责
3 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应急结束
3.4善后处置
3.5调查与评估
3.6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4.2通信与信息保障
4.3现场应急装备保障
4.4应急队伍保障
4.5交通运输保障
4.6医疗卫生保障
4.7治安、交通管制保障
4.8其它保障
5 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6 附则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