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六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鲁木齐市德汇批发市场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新政办发明电〔2008〕2号)和自治区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自治县消防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增强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各族群众欢度“春节”和迎接自治区“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自治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斯德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纪检委书记杨兆明和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两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委宣传部、公安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旅游局、交通局、广电局、工商局、供销社、公安局消防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和信息上报下传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消防科科长范修俊同志兼任。
(二)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县经贸、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文物、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实施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