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实施新疆/香港红十字会普及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的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200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实施新疆/香港红十字会普及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的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实施新疆/香港红十字会普及
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的意见
香港红十字会、自治区红十字会实施的“普及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是香港红十字会开展的无私援助项目。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农牧区群众防灾备灾、自救互救和防病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牧民对灾害和疾病的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项目培训计划
新疆/香港红十字会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于2008年2月启动实施,2008年12月前完成所有培训活动,活动期间计划举办培训班52期,其中:培训16岁以上农村学生210人。
二、项目培训要求
(一)新疆/香港红十字会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是新疆红十字会和香港红十字会合作延伸项目,也是惠及自治县农牧民群众的好事。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配合县红十字会做好此项工作。
(二)自治县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活动由县红十字会组织师资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农牧民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乡镇场区负责;农牧区学生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乡镇场区要根据总体培训活动,在2008年2月15日前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案,并报县红十字会备案。如培训时间与农牧民农忙时间相冲突,各乡镇场区应提前一星期与县红十字会协商,以便调整培训时间。
(三)各乡镇场区及县教育局要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及学校红十字组织机构,并积极发展乡级、村级及学校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志愿者。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确保新疆/香港红十字会普及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实施新疆/香港红十字会普及农牧民备灾防灾防病知识培训延伸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