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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深入村组、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立足村组和家庭,“零距离”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需求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形成“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级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工作服务格局。一是强化县、乡计生服务站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五项功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增强服务功能,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与医疗、保健机构的合作,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二是加强孕前服务和管理,完善随访和访视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孕情信息,提高相关服务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切实做到单月访视、双月查孕不出村,查环不出乡(镇),并覆盖到全部应查人群,使农牧民100%享受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四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通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缩小群众生育行为和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把政策落到实处。五是切实加强乡(镇)计生办和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功能。用好国债项目资金,努力把服务机构建设好。各乡镇场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地区的有关要求,配齐配强人口计生机构人员,实现责权利编岗人的统一。对有编无人、占编不在岗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确保网底不漏。
  (四)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自治县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强化管理服务措施,杜绝管理漏洞,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奖励覆盖面,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设立计划生育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队伍建设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并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奉献的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真正解决想服务、会服务和能服务的问题。一是积极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敢于管理的干部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对乡(镇)计生办主任的任用调整,要征求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工作责任心不强的要及时调整。二是稳定计生队伍,严把乡、村计生专干、计宣员进出关,特别是村级宣传员,要挑选热爱计生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了解本村情况,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业务培训,对乡、村计生干部进行政策法规、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人口统计、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专门的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职称聘评挂钩,使计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逐步开展计生协会进村活动,充分发挥协会中心户长的作用,加大对中心户长的培训力度,每年对协会中心户长培训至少2次以上,使其带领广大育龄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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